省内首创“婚姻考验期制度”、“心理专家参与调解”等,倡导传统婚姻家庭美德的回归,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槐底法庭庭长何亚辉巧用调解艺术,使一对对反目欲离的夫妻重归于好———
□河北日报实习生 耿 嘉 河北日报记者 刘常俭
给双方一次和好的机会
据了解,婚姻案件的撤诉率一般维持在50%左右,提高每个百分点都是比较困难的,但槐底法庭从2010年初实行“婚姻考验期制度”以来,撤诉率一直呈逐年增长趋势:2010年提高至69.7%,2011年为86.3%,去年高达91.1%。对此,何亚辉说:“实行‘婚姻考验期制度’相比法院强硬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均能理性接受,也有助于当事人主动寻求和好机会,改善关系。”
去年11月,槐底村的杨某家庭闹矛盾,妻子吴某一气之下带孩子回娘家居住,他去接了多次都不回来。杨某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于是把吴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开庭时,双方亲属家长来了十几人,局面僵持。何亚辉了解到,婚后吴某与公婆一起居住,因两代人生活习惯不同,矛盾渐出,婆婆嫌弃儿媳不爱说话、只顾上网不干活,杨某则完全偏向于自己的母亲。矛盾出现后,由于杨某夫妻双方及双方家人没有好好地沟通,互不相让,导致事态恶化。
何亚辉在指出杨某因忙于工作疏于对妻子的关心与沟通、吴某自身也存在一些缺点的同时,和双方家人谈到杨某和吴某是自由恋爱,感情不错,作为家长不应只袒护自己的孩子,应该站到公正的立场,教导他们两人如何过好日子,使双方家人都认识到离婚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而是在逃避问题,应当珍惜当下的婚姻。最终,杨某与吴某接受了法院主持调解的考验期协议,愿意给对方一次机会;双方的父母、亲属互相承认了错误、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