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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全力打造“天蓝水净、地绿山青”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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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全市开展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

    河北新闻网邢台电(燕赵都市报记者张会武)4月1日至4月30日,邢台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据悉,此次整治范围包括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企业,以及国家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时限的淘汰类重污染企业。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直接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排污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行业集中的地区,重点整治皮毛工业、造纸工业、水泥工业、电镀工业、化工工业、钢铁工业和玻璃工业等七个密集区。

    凡属于违反“十五小”、“新六小”企业,以及国家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时限的淘汰类重污染企业,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彻底取缔,做到“收回证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防止反弹。对环保措施不到位,仍采用落后生产工艺、以分散方式加工的排污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对环保审批手续不完善的建设项目,实行“立即停产,限期补办,验收一家,开工一家。”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投产。

    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依法进行评估,能治理的明确完成治理时限和治理标准,以及相关的责任人,限期完成。不能治理或治理后仍不达标的,一律坚决依法关停。对虽未环保验收、有稳定达标排放能力,但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有偷排偷放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擅自拆除、闲置治污设施,恶意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故意排放或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企业,利用暗管偷排废水或通过运输工具转移倾倒废水废液和危险废物的,要依法严厉打击,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对检查中发现的应取缔、关闭企业,一律由所在地县级政府作出取缔、关闭决定。环保部门吊销排污许可证,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供电、供水部门依法采取停止供电、供水措施,金融部门停止贷款等。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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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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