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东大街居委会助理会计李仲国(右一)在凤岗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销集体支出票据,工作人员正在接受咨询。李如广摄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也呈现出增长态势,特别是农村干部在村级财务管理、集体资产处置、集体资源开发和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激化了农村矛盾,随之而来的一些地方农民上访,已经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将“老虎”锁进制度的“笼子”里,如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监督管理机制,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今天起,本报将陆续刊登各地在“三资”管理上的好办法、好经验。
河北日报记者盖秋果 张永利 通讯员许庆常
农村集体经济问题是引发农村社会纠纷与矛盾的主要问题。据南宫市2009年底统计,全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的占90%以上;在信访案件中,涉及农村“三资”管理问题的占80%以上;在查办的农村案件中,由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引发的占90%以上。南宫市委书记赵增华说:“农村‘三资’问题已经成为诱发村干部不廉洁和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首要因素。”因此,南宫市从2010年11月底,推行“建、清、晒、堵、疏、查”六步工作法,建市、乡、村三级管理网络,清产核资,晒家底,堵漏洞,疏通开支渠道,加强监督检查,扭转了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奠定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经济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