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农村的“乡土艺术家”是农村文化事业中最活跃的分子,培养和激励他们,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尤为重要。县委、县政府出台以“金种子工程”为载体的文化扶助政策,出资130多万元支持农村“种文化”,着力解决全县基层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阵地建设不规范、演出队伍缺活力、文化活动缺资金等问题,基本实现“全覆盖式”扶助,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县直部门、企业和个人也纷纷支援,累计投入100多万元扶助农村文化建设。县计生局出资2万元为解营村两个文艺演出队添置“行头”;大齐村的胶带企业不但出资帮村里建演出队,还建起图书室、文体活动室;大北河村果品合作社拿出4万多元为村里户户装上数字电视。王庄村演出队把村里的好人好事编成戏曲、快板等节目演出,使村里家庭和睦、孝老敬亲蔚然成风,涌现出孝德模范耿泽花、好儿媳董彦欣等先进典型。她们的事迹被省、市级新闻媒体报道,推动了全县的道德建设。
“文化不能冷落农村,要搞好农村文化更不能冷落农民。由单纯‘送’文化,到有意识‘种’文化,农民自身的价值、自我发展的精神追求正在逐渐被满足。我们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加大对文化的投入和工作力度,挖掘资源、整合人才、建设队伍,让小县支撑起大文化。”县委书记陈春霞感慨地说。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些“种”在农村的文化火种,正日益影响和带动着农村文化的发展。(李善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