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办案力量。对于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部门的配合,建立健全执纪执法部门相互移送案源线索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同时注重内部人员调配,形成办案合力,提高案件查办突破率。
依纪依法办案。始终坚持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到查办案件的全过程,规范办案程序,坚持安全、文明办案,使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切实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
注重社会效益。把查办案件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注重发挥治标与治本的双重功效,充分体现查办案件的社会效果,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深入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刘振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