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为2012年底以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继续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这也是我省连续第九次上调企业养老金。据悉,此次全省企业养老金提高幅度,按我省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
普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0元
据介绍,我省2013年的调待政策,普调遵循公平和效率的原则。为体现公平,普遍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9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45元调整增加。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元。
特调:高龄、高级职称等人员享受“特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2013年我省养老金上调时,将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再提高调整水平。具体为:
对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和1983年9月9日职改前取得的中级职称)且退休前被聘任的退休人员,正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380元,副高级职称的每月增加150元。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龄满71周岁至75周岁(含75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岁至80周岁(含80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岁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符合冀劳社[2009]3号和冀劳社办[2009]19号文件规定范围的艰苦地区退休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三类地区每月增加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