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3月6日讯(河北日报实习生耿嘉 记者周洁)笔者从今天召开的河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相关规定,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八类考生可享有优先录取的机会。
据了解,八类考生分别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此外,关于优秀回国人员子女、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人员子女的照顾问题,按教育部和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