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正确处理“表”与“里”的关系
机构是职能的载体,职能是机构存在的依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一表一里、紧密相联。在谋划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中,必须分清主次,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既要看到机构改革对于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作用,又不能本末倒置,只关注机构改革而轻视职能转变,甚至以机构改革代替行政体制改革。
由于机构具有外显性,必须重视机构改革对于社会的符号作用。特别是在当前社会各界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期待较高的情况下,需要通过推进机构改革,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和正能量,进而推动其他方面的改革。实际上,适时合理的机构改革能够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如199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撤销了10个专业经济部门,极大地削弱了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有力地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1981年到2011年,国务院各类机构从100个减少到74个,组成部门从52个减少到27个,除精简了大量人员、提高了行政效率之外,对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发挥了很大作用。
但是,转变政府职能更具根本性。如果不转变政府职能,单纯的机构拆拆并并、分分合合没有意义,而且机构调整会遇到巨大阻力。即使机构被撤并,过一段时间有可能会重设。或者虽然不再设立机构,但人员规模会出现反弹,形成“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近些年来,一些政府部门之所以出现长期借调人员、超编进人等现象,就是因为只是精简了机构和人员,而政府职能没有转变,承担的工作没有减少,使得现有人员不堪重负。相反,如果切实转变了政府职能,一些政府机构便失去了存在的依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该转移的职能转移出去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权力寻租等腐败行为的空间自然也会被压缩。
因此,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必须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新一轮改革启动在即,可以预期,这次改革将在以往成果的基础上,由表及里,把政府职能转变大大向前推进一步,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机构改革,促进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深化。
新华社2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