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李巍)记者从河北省粮食部门获悉,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2013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格水平。经报请国务院批准,2013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2元、135元和150元,比2012年分别提高12元、10元和10元。
此前,国家已向社会公布了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2013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2元,比2012年提高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