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于洪玉 河北日报记者周万良)日前,吴桥县陈某等13名农民工,因包工头拒不履行给付工资义务,在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服务后,和包工头打起了官司,经过一审、二审后,法院最终判令包工头限期支付拖欠的13名农民工工资62820元。
为更好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沧州司法部门将涉及农民工基本民生权利的事项列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免予审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条件。把建筑工地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维权的重点领域,重点解决拖欠工资、工伤赔偿和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情况紧急的,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擅长办理涉及农民工案件的律师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当天提供法律援助。2012年,沧州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900余件。
该市针对农民工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少,维权能力欠缺等问题,主动进工地、进农村,向农民工宣传法律知识和维权知识。去年,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牵手农民工温暖在冬季——— 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活动”。工作人员到农民工聚集的工业园区、企业、建筑工地,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现场受理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20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65.69万元。
流动性大是农民工维权最突出的难题。对此,该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制度,通过与不同地区的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在转交法律援助申请、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等方面开展协作,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北京打工的农民工张某,因请求工伤赔偿而申请法律援助。按照相关规定,张某应向北京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而张某因在家养伤,向本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了申请,沧州市法律援助机构接手后,立即将张某的申请转交给北京的法律援助机构。如此,不仅避免了张某本人来回奔波之苦,更让他享受到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目前,沧州市已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多个城市实现异地法律援助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