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运行机制。该县要求各乡镇对“廉政灶”进行统一管理,严把采购、标准、接待等关口。在接待采购上,严格实行采购及出入库造册登记、建账管理和日清月结等办法。严格接待标准,根据季节的不同随时调整接待菜单和菜价。控制接待范围,凡下乡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等公务性活动确需用餐的,一律在“廉政灶”用餐,并制定了用餐审签、登记和定期公开制度,确保公务接待“廉政灶”规范运行。
健全督查机制。一是实行社会监督。县纪委和各乡镇纪委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使乡镇公务接待置于阳光下运作。二是实行民主监督。聘请义务监督员,全程监督“廉政灶”的采购、管理、接待等工作。三是实行纪律监督。县纪委把各乡镇执行“廉政灶”纪律情况作为硬性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范围。并成立了3个督查组,对乡镇“廉政灶”执行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凡发现违反规定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外,一并追究接待方分管领导的责任。
截至目前,该县9个乡镇8个建起了“廉政灶”,共接待13批25人次,节省费用1.2万余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