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赵建)2月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环首都扶贫攻坚示范区及阜平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把阜平县和邻近首都的涞水、易县、涞源、赤城、蔚县、沽源、丰宁、滦平、兴隆等10个重点贫困县作为全省扶贫攻坚示范区,提出到2015年,完成示范区各县列入规划的国家和省定重点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建设任务,实现水、电、路、讯、房和社区环境等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与北京相邻县(区)村庄的发展差距显著缩小,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各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增幅两个百分点以上。
意见明确了财税、金融、投资、产业、土地使用、生态补偿、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人才、定点帮扶等9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据介绍,从2012年起至2014年,我省连续三年对示范区每县每年安排50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建设担保平台,撬动金融资金,支持贫困群众发展增收产业。2013年省加强基层建设年资金优先安排示范区各县,与此同时省对示范区各县列入规划的国家和省定重点贫困村村均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0%,市县从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安排到贫困村的专项扶贫资金不低于省级投入的50%,以县为主,整合部门专项投入、动员社会捐助、群众自筹和争取小额信贷资金总计每村不低于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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