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周洁)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3月1日至10日,相关考生可网上申请自考免考。省自考办将在4月18日17:00前公布当次“免考审批结果”,考生应及时查询。如对当次免考审批结果有异议,可于4月18日后5个工作日内,到办理免考申请所在市自考办提出“免考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核结果由市自考办及时通知考生。
据了解,今年我省将对自考免考政策作出相应调整,考生网上申请免考时,其电子考籍档案中须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