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从省环保厅获悉,2012年全省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据介绍,2012年,全省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达到340天,占全年的92.9%,比2011年增加了1天。11个设区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与前一年持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1年上升了1.32%,主要污染物浓度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2年,全省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基本持平,总体污染程度为中度污染。48.5%的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2011年上升了3.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为29.2%,比2011年上升了2.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生化需氧量,其中,氨氮、化学需氧量浓度年均值分别比2011年降低了17.3%、16.1%,生化需氧量浓度年均值比2011年升高了7.53%。
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8座地表饮用水源地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33个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湖库淀水质稳定,14座水库水质达Ⅱ类。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全省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水位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