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讲个法、理、情
用真情打动人,以理服人,是“顺风吹火,用力不多”。“但最关键的是要以法律为依据。”张自然说,“在我们调解工作中,律师调解是我们调解的重要一环。”去年5月,十里铺村的小伙儿杨某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姓李的姑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两人便登记结婚。但婚后发现性格不合,经常生气、打架。杨某提出离婚,但家庭财产一点儿也不给李某。为此,李某想不开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开始,村里的“十户调解员”到他们家进行调解,一日夫妻百日恩,劝他们都消消火,包容一些。可是,事情并没有出现转机。后来村委会多次调解也不成,村委会便将此案移交到镇调解工作站。工作站由律师出面调解,通过讲理说法能解决问题的,则现场解决,需要进入司法程序的由律师建议尽快走司法程序。工作站受理杨、李的纠纷案件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做工作。一开始杨某并不配合,故意外出,躲避前来调解的工作人员。镇里做调解工作的人很有耐心,到第四天傍晚时分,杨某回家时,看到镇里的工作人员还在他家门口等候,心生感动,终于让工作人员进了家门。这天晚上,工作人员了解到杨某坚持离婚,已无和好的可能。于是,就给他讲解《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最终他同意了李某提出的离婚条件。第二天,为了避免发生意外,工作人员和双方当事人一起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李某和娘家人非常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