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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规范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行为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郭东)近日,省人社厅印发《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药师)名录管理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药师)的诊疗行为进行规范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医师(药师),下一年度医疗保险服务资质将被停止。

    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药师)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中具备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资质的执业医师(药师)。《办法》详细规定了开具虚假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等9种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药师)违规行为。

    据介绍,我省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药师)名录数据库,对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药师)实行统一的编码管理。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跟踪分析医疗保险服务医师(药师)发生的医疗费用情况,并对其履行医疗保险诚信服务协议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医师(药师),下一年度医疗保险服务资质将被停止。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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