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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女工上班期间摔伤腿 工伤认定一等竟是7年(图)

  赵艳玲的维权困境并不罕见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律师韩世春,一直在为赵艳玲提供法律援助,他感慨赵艳玲在认定工伤过程中所遭遇的形形色色的困难,在实践中并非罕见。“作为劳动者,遭遇工伤事故后,需要经历如此复杂的法律程序,不仅仅是对劳动者经济能力的考验,更是对其精神状态的巨大考验,不但伤身,还要伤心,付出的代价过于沉重。”韩世春说。

  韩世春认为,从赵艳玲的案情分析,她之所以走过了为期7年的行政诉讼之路,关键在于受伤事实的确认方面。从工伤认定的法律关系分析,劳动部门类似于居中的裁判者角色,是根据证据材料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对于工伤事故的举证责任,应当由行政相对人和第三人负责。“从赵艳玲的工伤认定案件处理过程分析,劳动部门两次进行所谓的鉴定,实际上已经偏离了居中裁判者的角色,而且在逻辑上也是错误的。人保局强调根据伤情,赵艳玲受伤时根本不可能移动,这是以结果推导原因的逆推过程,而原因可能导致的结果却不具有唯一性。所以,劳动部门的做法是不符合逻辑的。同时,我们从整个过程中,也看到了公权力行使的不严肃性。”韩世春说。

  韩世春表示,赵艳玲在工伤认定中遭遇形形色色的困难,在实践中并非罕见。正是由于种种不合理现象的存在,最终才促使了《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2011年以来,随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的相继实施,劳动者工伤维权的法制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比如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并规定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等,但距离彻底改善尚有一定的距离,相关的法律还需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伤处理程序复杂,是指整个制度设计而言,单一某个程序的修改,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现状。”韩世春说。

  “接触赵女士案件一年多来,我深刻地体会到作为工伤职工的无奈,有对公权力行使的无奈,更多是对用人单位恶意拖延程序的无奈。”韩世春告诉记者,赵艳玲的案件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我国目前工伤职工的大体处境,反映出我国工伤处理的法律现状,“我们希望能够通过立法的方式,最大程度上减少工伤处理的制度性障碍,还工伤职工以权利主体的地位。工伤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人的问题,它更涉及到一个家庭,从这个角度而言,工伤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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