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价格承诺
事例:某商家销售袜子、男女内衣三种商品,广告宣传称“顾客任选3件,1件免单”,实际结算时购买6件或9件的顾客也只能免单一件;某超市向消费者宣传“盒装牛奶买三送一”,消费者在购买三盒后被告知买三送一仅限于前20名;某家居建材商场做“两店庆双节,交200送3800”促销活动,按照以上宣传内容,该家居建材商场的所有专柜都应参加此次促销活动,但实际上有些专柜表示不参加该促销活动。
点评:事先有承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却不履行承诺的属于价格欺诈范畴。
低标高结
事例:某大型超市销售的“多功能清洁巾”标价为16.9元/个,实际结算价为18.8元/个。
点评:也就是说,像这样低价标示却高价结算的属于价格欺诈。
省物价局欢迎投诉举报
当消费者的价格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采用书信、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来访、网上投诉等多种形式,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举报中心进行举报。省物价局价格举报咨询电话:0311-85206777、87017138,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142号,网上投诉地址:www.hebwj.gov.cn。
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价格主管部门受理。消费者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时,应实事求是地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其价格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或凭证。举报时应留下姓名、电话号码、地址等联系方式,以便价格主管部门查处后能及时向您回复有关情况,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为举报者保守秘密。(燕赵都市报记者宗苗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