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伟)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今年初联合国内其他T DI生产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对欧盟进口T D I发起反倾销调查一案终有结果。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型号为TDI80/20)产品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决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中国甲苯二异氰酸酯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对相关各公司征收6.6%至37.7%不等比例的保证金,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今年2月,商务部收到沧州大化T D I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甘肃银达化工有限公司、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和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代表国内甲苯二异氰酸酯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型号为T DI80/20)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机关及时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甲苯二异氰酸酯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发现,倾销行为属实,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对相关各公司以征收6.6%至37.7%不等比例的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本月1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我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
沧州大化是国内规模最大的T D I生产企业。从2009年至今,累计投资27亿元,陆续建成投产5万吨T D I、7万吨T D I和D N T6万吨扩建9万吨等项目,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居前列。近年来,公司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主动肩负起维护国内T D I市场良性发展的重任。面对国外企业大肆倾销T D I产品局面,公司曾独自发起针对美、日、韩等国企业T D I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并取得胜利,为中国异氰酸酯产业争取到了11年的保护期。沧州大化也因此被国内同行业推举为反倾销领导单位。
此次商务部针对欧盟进口T D I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结果一发布,公司很快作出反应,发布公告称,这一决定将对维护T D I产品正常的市场秩序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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