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1日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即日起,石家庄市社保局及所有县(市)区社保局开始受理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业务,需要补缴养老保险的职工可以开始补缴了。
补缴范围
五类人员
■2011年6月30日前已经核定的缴费基数,但目前仍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
■单位至今整体未参保的可参保并补缴;
■已参保企业的未参保职工,可以参保并补缴;
■已参保人员,参保前在企业工作期间存在应保未保的,可以补缴参保前的养老保险费;
■已参保人员,在企业期间有中断缴费的,可以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