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河北省社保专家详解养老保险如何转接

    9.参保关系转入 转入地(新就业地或待遇领取地)

    10.业务办结告知 转入地(新就业地或待遇领取地)

    一说起养老保险的事儿,现在江苏省工作的张女士就头大。2008年之前,张女士在河北省工作8年,一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去年起,她开始供职于江苏省一家单位。工作之初,用人单位就为她办理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并提醒她可以将原来在河北缴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过来,缴费年限还可以累计。真的办理起来,张女士才发现转接还真是不容易。她在河北原来缴纳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在的工作单位是机关事业单位,制度不匹配又缺乏政策支撑,跑了一年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今没有办成。

    张女士的烦恼,也是无数因工作流动而需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群的烦恼。昨日,河北省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在转移接续养老保险方面,河北省不设障碍,不管企业职工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参加养老保险并有需要的,养老保险关系都可自由转移接续。

    如何办理转接手续呢?该负责人以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为例介绍说: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责任编辑:孙婷】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