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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举报涉爆涉枪涉刀最高可得5万元奖励

    ■ 民爆库房每班看守不少于4人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会同工信、安监、煤监、国土等部门,逐矿山、逐村庄、逐街道、逐社区开展“地毯式”清查。

    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仍进行爆破作业的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和抽查,全面检查民爆库房是否落实了领导24小时驻厂带班制度,是否每班看守人员不少于4人等,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一律停业整顿,封存所有爆炸物品。

    要严格实行“双人领取,双人监炮,双人退库”制度,并由两个安全员全程监控,确保不发生爆炸物品流失的问题。

    ■群众举报最高可得5万奖励

    昨日,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通过群众举报,破获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枪支弹药重大案件的,将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0元至5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河北省公安厅采用信件和电话两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0311-66993331(工作时间),0311-66993100(昼夜);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邮政编码050000。(河北青年报记者蔡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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