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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明确规定1677种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河北省卫生厅日前印发了2012年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明确规定四大类1677种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新农合对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应高于非基本药物5个百分点。

    此次新公布的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分为化学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四大类,可以满足绝大多数临床患者的治疗需求。省卫生厅要求,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需要配备和使用目录中的药品,同时建立二、三线和贵重药品分级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的使用。目录内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要达到80%以上,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85%以上,省、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90%以上,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95%以上,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00%。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经办机构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均不得对《药物目录》进行增减变更。(记者王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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