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兴林美贞分手费:1,088万
台湾演员孙兴和第二任妻子林美贞曾是娱乐圈羡煞旁人的恩爱夫妻,林美贞也曾当选马来西亚小姐。夫妻两人一起出书,一起开店,一起代言产品。但是由于孙兴长期在内地拍戏,聚少离多,最终孙兴恋上了一位内地80后女孩,选择与结婚5年的林美贞离婚,不得不付出高达5,000万台币(约1,088万人民币)的巨额赡养费。
更搞笑的是,他还一直在负担第一任妻子的赡养费。孙兴表示只要是在自己的能力之内,就一定会不惜任何代价地帮助前妻。他曾经对两任前妻说过:“永远是我喝水你们吃饭,永远不会是你们吃饭我在吃鲍鱼。”对于此次离婚,林美贞称“跟钱财没有关系。”而孙兴也“大度”放言:“离婚后我会跟林美贞成为更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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