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记者郭鹏)记者昨日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将于11月11日进行。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网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5日。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通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网站(www.ntce.cn)查询并免费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考生在考试前一周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机考)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机考)方式,初级及以上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原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任意一门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免试科目二(具体免试科目为: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生可申请免试“保教知识与能力”;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考生可申请免试“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考生可申请免试“教育知识与能力”)。
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2年12月上中旬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据了解,自2012年下半年始,我省试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其中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含机考)由省教育考试院及其下属各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对象分为两类,一是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二是2012年暑期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教师资格需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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