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付薇 通讯员马哲田)消费者持卡在会员日购药,却不能享受商家公开承诺的折扣优惠,碰到这事怎么办?近日,根据消费者举报,新华区物价局对辖区部分新兴药房门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被查的所有新兴药房门店均存在部分药品未兑现会员日折扣优惠价格承诺,未使用法定降价标签销售降价药品和器械,没有按原价销售过的记录等问题,涉嫌价格欺诈。对这些严重违法行为,新华区物价局表示将依法严肃处理,给广大消费者一个满意的交代。
打折日,不打折?
9月6日,消费者张先生拿着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健康会员卡”,到位于和平西路省医院对面的“新兴药房水源店”,准备为父亲买几盒深圳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5mg×20片规格的泰嘉(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因为他的父亲刚做完心梗介入治疗术,需要长期服用这种药。没想到售货员却告诉他,虽然是会员日,这种药却不能按会员价打八折优惠,因为这是特价药。
张先生仔细观察了这种药的标价签,发现价签尺寸规格、颜色、内容与其他药品价签完全一样,且没有售货员所说的“特价”字样。张先生据理力争,售货员只说这是公司统一规定。无奈,张先生只好按原价购买了该药。使用医保卡结账后,张先生还发现,药店出具的“河北省石家庄市医疗保险药店药费收据”上,药品明细却变成了“氨基葡萄糖”、“蜜炼川贝枇杷膏”等,而非他实际购买的药品“泰嘉”,原来药店收费时进行了“变通”。第二天,张先生将这一情况向新华区物价局进行了反映。
存在典型价格欺诈
接到举报后,新华区物价局当天即安排检查组到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进入新兴药房水源店,检查人员发现,店堂内悬挂着醒目的“新兴药房每月5、6、15、16、25、26日会员购药八折”条幅,条幅末端用较小字体标注了“特价只积分 一元积一分”。在收银台的“健康会员卡”背面,也清晰地注明了“每月5、6、15、16、25、26会员日会员购药8折”,并用几乎看不见的更小的字体注明了“特价商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