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李琳和王小列决定换一个大一点的房子,买房子80%的钱是李琳出的,说好房子的户主写两人的名字。哪知王小列却以办贷款太麻烦为由只写了他自己的名字。2006年搬进新居之后,原先两人住的房子就卖给了别人,由于对方付的是现金,当时只有李琳有和买主同一家银行的信用卡,所以钱就打到了李琳的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