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咏麟参加比赛吸引她注意 “中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夹band"(粤语,组乐队的意思),每个周末都会去青年会的礼拜堂,在那里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当时觉得她真的好靓!可是不敢跟她表白,于是趁表演时约她去看我唱歌。那时候,有很多乐队比赛或乐队小型晚会,通常有十多个乐队轮流上台。唱的都是英文歌,为了吸引她注意,我经常参加比赛,没想到女孩子没追到,我反而越来越爱唱歌,还入了这行。不过我真的不会追女孩子,通常都是她们追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