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一名因家庭用电问题与供电公司发生矛盾在营业厅故意闹事并损坏营业厅财物的犯罪嫌疑人。嫌疑人李某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
据悉,北史家务派出所接市局110指挥中心转警:廊坊市供电公司银河南路营业站有人闹事,将大厅内的很多物品砸坏。
接警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将嫌疑人控制,并将实施犯罪的嫌疑人李某带至派出所。
经讯问得知:当日11时30分,李某因其家中电压较低造成家用电器损坏,到银河南路营业站找到站长刘某要求索赔,后双方发生争执,李某一时冲动用不锈钢护栏将营业大厅内电脑液晶显示器、银行自助终端机、LED显示屏等物品砸坏,总价值20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安次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在此,民警提示:李某触犯法律,其根本原因是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触犯了法律,给社会和其自身带来很大伤害。这说明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相当的淡薄,相当的匮乏,不学法、不懂法导致不能违法不能守法。平时如果遇到不明白的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询问专业人士以求得帮助或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进行处理。廊坊新闻网(记者郭彪 特约通讯员吕振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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