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大气和声环境保护。对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县(市、区),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性区域限批;重点加强建筑、拆迁、道路施工、车辆运输、道路清扫等扬尘防治;全面淘汰黄标车,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5年前全面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油品。突出工业行业结构调整,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协同减排。及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创建安静小区。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到2015年,武安、涉县、曲周、馆陶、魏县基本达到生态县建设标准,创建5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2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5个国家级生态村、30个省级生态村。以自然保护区建设为载体,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大力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使农村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责任编辑:郭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