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土地位置土地面 积(㎡)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起叫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河东村以东、苏曹桥路(家和路)以南、滏河大街以西。6000加油加 气站 用地≤0.8 ≤40% ≥30%40 3420 1710

    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竞买。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买取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7日(节假日除外),到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买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7日(节假日除外),到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17时之前(指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及时通知其参加竞买。

    六、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本次举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时间为 2012年7月19日9时,拍卖会地点为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有溢价,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6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出让人在受让人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后10日内交付土地。

    3、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4、出让宗地范围内地下及地上如有树木、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等,所需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责任编辑:庞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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