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中考各科目试卷详尽评析

    物理

    注重学生的物理素养 突出探究能力的考查

    2012年河北省中考物理试题以提高学生的物理素养为本,突出探究能力的考查;关注学生的心理特征。严格遵循“四个有利于”的命题指导思想,遵循《物理课程标准》和《中考考试说明》所规定的要求。试卷秉承“稳中求变,变中求进”、“选拔性与导向性”相结合的命题原则。物理试题重视“双基”,知识点覆盖面广;题目新颖,注重考查能力。起点较低,难度分布适宜。物理试题的整体难度比去年略有降低。经典题在批判中继承,创新题在继承中求变。

    一.保持稳定,稳中求变

    2012年理科综合试卷严格遵循《课程标准》的要求,不超出《中考考试说明》规定的范围。题型、题量、试卷结构以及各题型所占分数与2011年相比,保持稳定。试卷有选择题、填空及简答题、实验探究题和计算应用题四个题型。物理(含综合)共26个试题,总分70分。今年新增了物理学史内容的考查;凸显了初高中物理教学的衔接;更加关注能力的考查。

    二.经典题型赋予新的视角,继承与创新巧妙结合

    在继承经典试题精华的基础上,注重在知识和方法的交汇处进行有机的迁移、巧妙的整合,推陈出新,关注基础,突出重点。例如:21题考查了液体的密度、固体、液体压强的特点、物体的浮沉条件等基础知识的综合运用。22题考查电路的连接方式,串、并联电路的特点、电表的应用、滑动变阻器、欧姆定律等相关内容,综合性强。37题考查了滑动摩擦力、功、功率、滑轮及机械效率等知识。这些试题简约却不简单,很有“情理之中,意料之外”的意味。这些试题难度梯度分布合理,具有较高的区分功能和较好的效度,对初中物理教学导向性好。

    三.突出科学探究能力考查

    科学探究是重要的学习方式,是提高学生物理素养的重要途径。实验探究题中,32题以课本上的实验为题材考查了电磁波的传播等知识,33题测量工艺品的密度,34题测量“小灯泡的额定功率”等,涉及到科学探究的不同要素。例如34题(1)(2)(3)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实验操作能力。题目所给条件“灯丝阻值在10 Ω~15 Ω之间”的方式,新颖巧妙,增加了试题的思维含量。第(4)问换用不同器材测量小灯泡的电功率,需要采用特殊方法。设计实验电路图是关键,是对学生创新能力、基本规律的迁移能力等综合能力的考查。写出实验步骤和表达式,要求学生有较高的实验操作水平,准确的语言表达能力。该题源于教材又高于教材,难题中有基础内容,经典题型有创新发展,对初中物理教学导向性强。

    在其他题型中,也涉及到对实验探究要素的考查。如18、23、24、26题等。

    四.加强了利用数学知识解决物理问题能力的考查

    比例、二元一次方程组、一元二次方程以及图像等数学知识在解决物理问题中常常用到。今年两个计算题,考查的内容在标准中都属于理解层次。37题是力学计算题,以“拉力F做的功随时间变化的图像”给出已知条件,考查学生从图像提取信息、解决问题的能力。图像形象直观,是解决物理问题的数学方法之一,对图像分析题的考查,有利于促进学生理解物理规律,提高学生的物理素养。第38题考查了电学中的几个重要规律,是全卷难度比较大的试题之一。解题过程中用到了比例、方程组等知识,对学生利用数学知识解决物理问题的能力的考查得到的彰显,提升了本题的思维水准,使本题有很好的区分度和较高的选拔功能。

    五.加强了“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考查

    物理试题图文并茂,共出现了23幅图片、2个表格及一幅图像,大大的提高了题目的可读性。例如23题、32题考查从图中提取信息、提出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源于教材,能够激发学生的答题兴趣,有利于考生发挥最佳水平。第16题考查物理学史,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

    六.重视初高中衔接,有利于学习的延续

    今年物理试题重视初、高中物理教学的衔接,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例如第26题以“无处不在的弹簧”为背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各种各样的弹簧及在生活中的应用。本题第(1)问通过考查力是物体间相互作用,提高了学生对弹力的认识。第(2)问通过阅读材料,使学生对胡克定律有所了解。第(3)问通过分析论证,从表格数据中找出其隐含的规律,并根据规律来计算出空格中的数值,考查了学生分析论证的能力。虽然题目不难,学生容易解答,但小题目包含了大思想。

【责任编辑:赵耀光】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3434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