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子女可优先录取
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国防生在提前批录取。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助下,由军队(武警)院校招生办公室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共同组织实施;普通高校国防生录取工作在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协助下,由普通高校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共同组织实施,驻高校选培办予以配合。
省教育考试院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综合结论合格的考生中,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当每梯次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时,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志愿,并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20%向招生院校投档。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提前批本科A)的军队院校的指挥专业,经过征集,生源仍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下按照计划缺额的120%,依照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军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招生院校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记者赵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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