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刘岚)6月7日,记者从河北省司法厅获悉,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22日、23日举行,我省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6月11日0时至25日24时 ,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者按网上报名时的预约日期到所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据了解,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不予补报,未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办理报名资格的现场审核确认手续。现场确认阶段,我省在11个市设立报名点,其中9个市的报名点均设在市司法局。石家庄报名点设在市政府西院综合楼,邯郸市报名点设在市民服务中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应当交纳考务费260元。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因报名人员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考务费。
经审核,报名材料真实、齐全,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发给报名人员准考证主证。司法厅复审报名信息合格,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8月20日至9月23日,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用A4纸(半张)打印准考证副证。无法下载打印副证的,可与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联系。报名人员凭准考证主证、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在河北省工作、学习或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选择在河北省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统一到石家庄市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司法部网站查询成绩,也可与报名机关联系查询详细信息,并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成绩的复查。对取得资格人员,愿意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实习的,司法机关也将努力为其联系实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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