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唐山保监分局指导秦皇岛市保险行业协会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联动调解机制。调解机制合作范围贯穿于诉讼前、诉讼中、执行等各个相关环节。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调解方式包括:诉前的调解以保险行业协会的调解为主,法院加强指导;向法院起诉立案的,立案法官先行委托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主持调解,调解不成再予立案;诉讼开庭审理案件,邀请保险行业协会特邀调解员参加,并通过绿色通道进行旁听,协助法官调解。对于调解成功案件,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书、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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