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抗菌药分级管理 不同级别医师限用不同级别抗菌药

    ■河北省抗菌药物实施分级管理,严格限定处方权

    ■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50种

    燕赵晚报讯(首席记者王凤伟)记者昨天从河北省卫生厅获悉,河北省今年将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同时,全省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

    据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河北省各医疗机构将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同时,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儿童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

    对需要特殊治疗,各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将视情形依法依规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将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将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责任。

【责任编辑: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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