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讯(记者刘岚通讯员雷德亮王津)刚刚刑满释放不久,又动起了歪门心思,没想到骗来的钱又被同伙骗走。4月17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人民币。
与同居女合谋诈骗
2011年8月,齐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做粉刷工的打工女王某,并与之同居。9月初的一天,王对齐某说她认识一个开中介所的女人陈某,陈某表妹张某的丈夫刚去世,处理后事时得了一笔钱,便合计着与齐某一起骗了这笔钱,齐某见有利可图,与王某制定了详细的诈骗计划。
9月中旬,齐某按照计划到陈某开的中介所,谎称自己叫“李俊”,黑龙江人,要为母亲找一位保姆。聊天间陈某得知,“李俊”家里几年前出了意外,老婆孩子都死了,现在和母亲一起生活,以前当过兵,现在在海阳批发市场批发蔬菜,下一步准备买辆车跑运输。 随着二人越聊越熟,陈某认为齐某人还不错,想将表妹介绍给他,齐某见对方自动上钩,便爽快答应了。9月25日,陈某带齐某到迁安某村表妹家见面,双方同意作为对象交往,当天齐某、陈某和其表妹一起回到秦皇岛。
骗到的钱又被骗走
第二天齐某找到陈某表妹张某,说想买辆货车跑运输,还缺8万元钱,问她愿不愿意合伙出钱买车,因为从表姐处已经得知了齐某的一些“基本情况”,张某也没多想,说车辆上手续还要花钱,自己出10万元。
于是二人到银行分两次共取款10万元,取款后,张某要将钱放在自己的皮包里,齐某说你拿着怕被人抢,还是我拿吧,于是用报纸将10万元钱包好,放在怀里。随后二人到供销大厦的西门,齐某说上楼找个人,正巧张某接到表姐陈某的电话,就没有同齐某上楼。齐某见张某没有跟来,就从供销大厦东门跑了。两姐妹未等到齐某,电话又不通,忽觉上当连忙报警。
齐某找到王某将钱交给她,当天两人乘火车去了哈尔滨。下车后,王某提出要带齐某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给其看病,到医院后王某说去办住院手续,然后“带着钱消失了”。
几天后带着一丝侥幸的齐某回到秦皇岛,多方查找仍没有王某的下落。12月10日齐某在河边钓鱼被路过的陈某发现,陈某报警将其抓获。经讯问,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海港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又因其系累犯,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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