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承德电(燕赵都市报通讯员闫振海、卜云龙 记者尉迟国利)承德隆化李先生从一网站上网购了一部价值8100元的手机,使用过程中发现听筒有杂音且内外屏颜色不一致。这位消费者拿着手机到指定的售后服务中心维修时,被告知其所买的手机是翻新机不在维修范围之内。经过隆化消协的努力,成功为李先生进行调节,购机款如数退还给了李先生。
1月29日,隆化县隆化镇李先生通过网站从某贸易公司购买三星W899手机一部,货款8100元。使用几天后,李先生发现所购手机内外屏颜色不一致,并且在通话时有杂音,便到三星指定的“承德市售后服务中心”进行维修。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检验后说:“这部手机是翻新机,不在维修范围之内。”
花8100元,却买了一部翻新机,并且还不给维修,李先生感到十分懊恼,于是联系网站要求退货,遭拒后,李先生只好到隆化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帮助讨个说法。
消协受理投诉后,联合县工商局经检大队立即通过网络与该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说明情况,阐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违法行为,并敦促其应以诚信赢得消费者,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该贸易公司当即表示:只要当地售后服务中心开具证明,认定这部手机是翻新机,就办理退货手续。然而,当李先生到“售后服务中心”要求出具证明时,却又遭到了拒绝。于是,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又找到“售后服务中心”,指出“中心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既要为商家负责,更要为消费者负责”。最终,“售后服务中心”为李先生开具了证明。
几经周折,该贸易有限公司为李先生办理了退货手续,8100元的购机款悉数退还给了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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