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首次启动客运价格与油价联动

根据省物价局同时下发的《关于河北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按照2012年3月20日调整后河北省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9085元/吨计算,河北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为0.036元/人公里。

据悉,联动机制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而燃油附加费的具体标准,由省物价局根据联动办法和成品油价格变动情况公布。

燃油附加费将计入客运票价

按照要求,燃油附加费将计入客运票价。因燃油附加费调整涉及票价变动的,汽车客运站须在3日内报当地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于执行前1日在售票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因燃油附加费下调降低票价的,须在5日内执行到位。

据了解,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适用于道路班车客运(不含农村道路客运)和政府指令性旅客运输。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道路客运价格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确保联动机制平稳实施。

【责任编辑: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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