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网沧州电(记者代晴通讯员孙燕陈霞)小额账户收取管理费、清点零钞残钞收取清点费、同行异地取款收取手续费……银行的种种霸王条款,已引起消费者的强烈不满。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和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3月30日上午9时河北省沧州市工商局召开了“规范银行收费会议”,对全市现有的14家商业银行发出了行政告诫书,要求其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16项收费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叫停。据悉,沧州市工商局介入规范银行霸王收费在全国也属首家。
16项霸王收费引消费者强烈不满
2010年1月1日办理借记卡存入100元,扣除办卡费5元、三年年费30元、小额账户管理费27元,截至2012年3月30日卡上仅余38元。类似这样的遭遇让消费者感慨:“银行卡已不再是存款凭证,而是变成了吃钱的老虎机。”
据中国银监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统计,我国银行业收费项目多达850项,涉及银行业务的各个环节。银行一方面拿着存款人的存款去贷款,赚取利息差,另一方面又向存款人收取服务费用,两边都得利,把本应该自己承担的服务成本转嫁到了存款人头上。而在美国、英国、德国等许多国家,不仅借记卡所有项目都是免费的,信用卡一般也不收取年费。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存在的霸王收费现象,已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为开展好对银行霸王收费的规范清理工作,3月16日和3月20日,沧州市工商局分别组织召开了“规范银行收费消费者座谈会”和“规范银行收费法律专家座谈会”,广泛征求了消费者、中小企业以及相关法律专家的意见,对全市国有商业银行和多家股份制银行收费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认真梳理了所有银行收费项目中涉嫌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及不正当竞争的收费项目,并确定叫停对账单打印费、短信提醒费、开具存款证明费等16项银行业霸王收费。
沧州工商局全国首家介入银行霸王收费
据介绍,沧州市工商局介入规范银行霸王收费,在全国来说是第一家。沧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茂增表示,清理银行霸王收费是工商部门的法定职责。
据悉,按照《商业银行法》、《价格法》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由中国银监会、发改委等部门认定和监管,市场调节价由各商业银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属于银行企业的市场行为,由担负国家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工商部门来监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及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对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各级工商机关的法定职责。
沧州工商局分步处理16项霸王收费
此次行政约谈会议上,沧州市工商局局长孙茂增对银行业如何分步处理16项霸王收费作出了明确要求:1、各银行要立即取消账单打印费、短信提醒费、开具存款证明费、零钞清点费、大额取现手续费、残钞清点费、信用卡全额罚息、银行信用卡额度超限费等八项霸王收费。各银行从3月30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自查,凡涉及上述八项霸王收费的立即停止,并将自查报告于4月29日前交工商部门。对逾期未停止收费或变相收费的,工商部门将予以严厉查处;
2、各银行要逐步取消或降低银行卡办卡费、银行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手续费、POS机刷卡手续费、同行异地取款手续费、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密码挂失费等八项霸王收费,有效减少消费者和中小企业的经济负担; 3、各银行要将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通过店堂告示、电子屏幕、网站等多种方式向客户进行公示告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责任编辑:党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