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省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
4、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
除了三个体育类加分项目的加分“缩水”外,还有一些考生的加分资格也作出调整。
根据最新的《通知》,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毕业当年开始,四类具备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详见上表)。“以往有与最新公布的加分政策内容不一致的,都要按照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昨日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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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运动员加分考生 是否录取得看招生学校
据介绍,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申请高水平运动员高考加分资格的学生,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其所在中学出具的体育特长情况说明与推荐材料(相关信息应提前在所在中学公示),以及所获运动员等级证书及相关参赛证明材料,省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体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经审核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此外,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的具体名称,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名单执行。(■文/本报记者高其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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