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日报讯(记者常虹)1月29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了解到,从腊月二十八开始到节后上班工作日的几天时间里,163名因患大病陷入窘境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陆续从市医保中心领到了医疗补助金,救助总金额为100万元。
此次由市政府提供的医疗救助,根据参保职工患大病困难程度的不同,分别给予从几千元到3万多元不等的救助。据医保科负责人介绍,救助人员的确定是根据申报情况,经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和市医保中心按照救助条件进行严格审核,之后经过实地调查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后确定的。
2005年,我市出台《秦皇岛市城镇特困参保人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主要面向三类群体实施医疗救助:城镇低保参保人员;患重病或长期慢性病参保人员;患有4种大病(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器官移植)的特困参保人员。市政府每年安排预算100万元,对市本级特困参保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保险报销待遇基础上,实行“二次补助”,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2005年至今,我市已有814名患大病参保人员得到医疗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5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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