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稳定达到100%。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劣五类水质的比例小于30%,好于三类的比例大于30%。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10天以上,空气污染指数逐年降低。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达标率为100%。
■万人城镇都建污水处理厂
“十二五”期间,河北将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加快设区市、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到2013年,设区市、县(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85%。加快人口集中、污染集中和环境敏感地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到2013年底,省级重点镇和目前人口1万人以上的镇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
加大现有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规范管理力度,加强运行监管,到2015年,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负荷率达到80%以上。
■水源地水质实现全指标监测
《规划》强调,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障饮水安全,到2015年,全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达到37%以上。
加强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升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分析能力,到2015年,11个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实现全指标监测分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定期监测的比例要求在2010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3%,建成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信息库。
【责任编辑: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