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每人增加600元

河北省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

对于2012年1月底前退休的人员,2月份随养老金一次性发放;2月份(含2月份)以后退休人员,增加部分,在退休次月一次性发放

河北新闻网1月20日讯(河北日报见习记者张怀琛记者郭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日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改善企业退休人员的生活条件,减轻冬季取暖成本增长给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负担,经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相关政策明确,从2011年冬季取暖期开始,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在原取暖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600元。

调整后,张家口、承德市坝上各县(区)及赤城、崇礼、围场、丰宁(以上简称“坝上地区”)为1560元;张家口、承德市其他各县和秦皇岛市的青龙、保定市的涞源县为1400元;省内其他地区为1240元。这次增加的取暖补贴,对于2012年1月底前退休的人员,2月份随养老金一次性发放;2月份(含2月份)以后退休人员,增加部分,在退休次月一次性发放。

【责任编辑:殷大伟】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3434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