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为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和运行安全,有关部门要求开展门诊统筹的县(市、区)改革支付方式,建立门诊费用控制指标体系,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补偿资金拨付挂钩,遏制弄虚作假骗套新农合基金现象发生。
门诊统筹补偿方案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门诊补偿
■比去年提高5% 不设起付线
门诊统筹补偿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村级一般可设定在40%~45%,乡级可设定在35%~40%,均比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每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80~100元。
特殊病种大额门诊中,至少有15种特殊病种可享门诊补偿。特殊病种需由个人填写书面申请,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小组鉴定出具诊断证明,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由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注册。特殊病种病人凭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处方和收费凭证报销医疗费用。
另外,对终末期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血友病、精神病等特殊病种,应比照住院病人补偿办法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