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四建磊)近日,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此次补贴发放的范围是: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
据介绍,此次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每人360元。多重身份人员按照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领取。补贴将于2012年1月16日前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