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和110元
河北新闻网12月27日讯(河北日报通讯员周庆华、马云飞 记者刘清波)从今天召开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我省将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机制,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和110元,确保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明年我省将进一步增加教育投入,2012年全省地方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将达到18%,确保全省农村小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555元、中学生每人每年755元。我省将实行财政扶贫成方连片推进,全力支持环首都欠发达地区、燕山太行山片区和黑龙港流域集中连片发展,支持启动300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计划。按照地方一般预算经常性财力的1%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落实好国家和省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实施就业再就业促进计划。建立稳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渠道和运行机制,确保28.6万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建立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我省将落实好各项惠农补贴,加强监管,堵塞跑冒滴漏,防止虚报冒领。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400万农村人口及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用好各类政策资金支持农村非农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提高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扩大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模和项目实施范围,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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