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孝闺女——记青县康复敬老院院长周汝珍
河北新闻网
2011-12-19 08:21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孙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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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平凡的坚守彰显不凡的力量

    周汝珍是个老典型,数十件各级各类证书奖章记载着她那些令人难忘的历程。

    周汝珍也是新模范,每一天忙忙碌碌的生活延续着她那些感人至深的故事。

    时间是一把尺子,丈量着一个人前行的脚步。在常人看来繁琐、单调、艰辛的工作,周汝珍一干就是23年。23年间,她放弃本应富足舒适的生活,既当孤残老人的“闺女”,又当残疾青年的“妈妈”,还做残疾弃婴的“奶奶”,为一个又一个人带来了幸福和尊严,谱写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爱心之歌。

    人心是最准的秤,能称量出一个人生命的价值。周汝珍把对老人的同情、怜悯转化为工作的热情和动力,在敬老院里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平淡的生活因奉献而富足,漫长的岁月因真情而快乐。走在青县,很多人都知道这位“不容易、不简单的周院长”;走进敬老院,老人们的哽咽和泪水,表达了周汝珍在他们心中的分量;她的同事称赞她、敬佩她,自觉地向她学习;她的家人理解她、支持她,主动地为她分担……

    周汝珍以爱体现着善行,用爱温暖着社会,充分尽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责任,充分展示了一个“好人”的博大情怀。作为河北好人的优秀代表,她在平凡的人生中,坚守着道德的准则,实践着人生的价值。在她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集中表达了人民群众的道德追求,集中反映了社会进步的时代精神。她称得上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模范践行者、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优秀建设者。

    时代前进需要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来引领,社会发展需要道德模范的力量来激励。道德模范作为时代的先锋、社会的脊梁、群众的楷模,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学习和宣传周汝珍的事迹,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增强人们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对于凝聚起方方面面的力量,促进河北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当前,我省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实现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宏伟目标,不仅需要物质力量的推动,同样需要精神力量的支撑。向周汝珍学习,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用与时代相适应的思想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承担起相应责任,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让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高尚道德、争当道德模范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

    一个好人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模范就是一座丰碑。周汝珍是河北人民的光荣和骄傲,她的崇高精神和优秀品质已成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宝贵精神财富,令人感动、催人奋进。让我们在这种精神的激励下,筑牢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贡献力量。(河北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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