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新苓)昨日,记者在廊坊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执法支队获悉,到12月底,我市将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实施第二次养犬集中登记工作。
登记期间,民警将不定期进行集中清查行动。12月6日是一个集中清查日,记者随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执法支队民警深入市区主要街干道、公共场所及重点社区进行了清查工作。
据该支队民警温阳浩介绍,这次集中开展第二次养犬登记的目的主要是对自今年5月6日以来尚未办理犬证的犬只,饲养人如拒绝办证,将对犬只进行当场收容。
市局公交执法支队每天将派民警携带摄像机深入各社区,查看并收集养犬居民实际办证情况,同时对各犬管分站的办证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督导。除此之外,各单位要一并对犬养殖场、犬交易市场实施清查,对犬养殖场及犬交易市场的清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分局为单位上报市局养犬管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民警正跟记者介绍着,在永兴路上迎面走来一位女士,手中牵着一只大型犬,温阳浩立即上前询问犬的登记情况,该女士摇了摇头称不知道给犬登记的情况及步骤。随后,温阳浩向其介绍了具体办养犬登记的步骤。
据温阳浩介绍,养犬市民需在辖区派出所登记。(注: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方可办理,严禁代办)。领取犬牌时,饲养人要如实填写《养犬管理审批表》及《养犬管理保证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犬类免疫证》和票据;二、犬只来源证明、犬只本身的详细资料及照片;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四、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其它合法居住证明。五、饲养导盲犬、辅助犬的需提交残疾证明、证书等。
上述材料齐全后,养犬人依法交纳养犬管理登记服务费,经市局公交执法支队最后核准后发放饲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