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0月31日讯(河北日报见习记者高薇 记者张淑会)记者今天从河北省卫生厅获悉,经过审核和公示,河北省准予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等10所医院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
10所试点医院开展的器官移植项目分别是: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心脏移植;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省人民医院,肝脏移植、肺脏移植;河北大学附属医院,肾脏移植;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肾脏移植;石家庄市第一医院,肝脏移植、肾脏移植;沧州市人民医院,肾脏移植;邢台市人民医院,肾脏移植;唐山市工人医院,肾脏移植;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肾脏移植。
据介绍,各医院试点有效期为一年,试点工作结束后,须由河北省卫生厅报经卫生部OTC核定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资质方可继续开展,未经卫生部OTC核定的不得再开展相关移植项目。